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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於104年6月2日三讀通過「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消費者簽訂定型化契約,無論在契約書之取得或舉證責任之 減輕,都有更進一步之保障;同時,新修正之消保法也增訂了企業經營者違反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行政罰配套,以確保公告事項之落實執行;此外, 為使更多優良之消保團體可以為消費者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本次修正就消保團體提起團體訴訟之要件,也予以適度放寬。

消保法共修正27條(修正23條,刪除1 條,增訂3條),重點如下:
一、定型化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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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法修正 線上購物7天鑑賞期有「但書」

(新頭殼newtalk 2013.05.23 謝莉慧)行政院會2013.5.23日通過「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新增消保法19條第2項主管機關可視商品性質,排除適用7天鑑賞期的規定,以避免消費者濫用權利,如果在線上購買遊戲APP破關後或購買軟體完成複製後才要求退貨,在鑑賞期的保障傘下,反而造成業者損失,也容易引發消費糾紛。不過,這只限於「非實體交易」(如網購)的部分,瑕疵商品仍有退貨時效的保障,該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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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公電部份常有住戶一直抱怨-公電費用怎麼降不下來?記得社區有調降過一次,但費用還是降不下來,很多住戶說:已經很節約用電了,怎麼費用都沒有省。

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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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在刊登食品類商品時,應遵守《健康食品管理法》及《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規定。 由於我國法令對於食品廣告或標示之管理極為嚴格且複雜,您於刊登食品類商品時,請務必詳讀下列說明。如有違反法規,可能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 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健康食品管理法>,或可能受新台幣三萬元至一百萬元之罰鍰處分<食品衛生管理法>,請務必小心。

相關法規說明

健康食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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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 2012年5月12日)超商、 賣場常推出「買2件就打折」的促銷手法,但卻有民眾總是買不到優惠商品,台北一位侯小姐投訴,到超商消費,發現自己習慣喝的飲料,推出第二件7折的優惠, 他連續3天報到卻撲空,店員表示店長根本沒訂貨,總公司也說市場屬於自由機制,店家不一定每樣東西都要賣,不過消保官認為,業者打出廣告,民眾看得到買不 到,其實可以向消保官投訴,如果經過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確定業者廣告不實,就能開罰5到2500萬元。

第2件優惠買不到 消保官:恐廣告不實

看到超商冰箱外貼的標示,寫著「同品項第二件7折」,侯小姐好開心,但是...。顧客:「這個還有嗎?」店員:「這種的要去另外一家耶,我們只有這種的。」顧客:「你們優惠全省都會貼,那怎麼...?」店員:「看店長要怎麼訂,我們只有訂這個。」

想要喝的水果酒,好不容易有打折,卻沒貨,這已經是侯小姐2個禮拜以來,第3次到同一間超商詢問了,沒想到還是落空。投訴人侯小姐:「這也太奇怪了吧,什麼叫店長想要訂才會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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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車價預計大多呈現向上調整,不少人轉而選擇買賣中古車。

從2012年3月1日開始有中古車買賣定型化契約,要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最常遇到的消費糾紛就是車況不明,因此可以選擇車行有沒有經過認證,有專業技師針對車子容易碰撞、容易改造的地方,進行檢查,合格後頒發車輛證明,來保證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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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懷孕開始,媽媽們就最辛苦,坐好月子除了讓產婦身體更健康,還附加調整體質、預防腰酸、消除妊娠紋、比產前更美麗動人、容易回復身材等等好處,所以坐月子是所有女性的一項福利,不要輕易放棄。

因為產前孕婦擔負著胎兒生長發育所需要的營養,母體的各個系統都會發生一系列的適應變化。尤其是子宮變化最為明顯,子宮肌細胞肥大、增殖、變長,到妊娠晚期子 宮重量增為非孕時期的二十倍,容量增加1000倍以上。心臟負擔增大,血流速度加快,心跳每分鐘增加10-15次,心臟血容量增加10%,如此才能供養胎兒和自身的需要。同時因胎兒逐漸成長,膈肌逐漸上升,而使心臟發生移位。肺臟負擔也隨之加重。肺通氣量增加可達40%,異常出現鼻、咽、氣管黏膜充血水腫。  

妊娠期腎臟也略有增大,輸尿管增粗,肌張力減低,蠕動減弱。其他如腸骨內分泌、皮膚、骨、關節、韌帶等都會發生相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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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06原建1001216新增)嗅到團購券新興消費型態背後的龐大商機,業者紛紛架起團購券平台,團購的商品也不再侷限於餐券,住宿、課程、皮包、鞋子樣樣有,甚至有提供宅配服務的商品讓消費者選擇,不僅享受折價優惠,也享受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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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陳訴,買了納骨塔位,殯葬業者說他買的是優惠價,並在契約中規定,應於簽約滿○個月後,才能要求使用,如果提前使用,必須加價,這樣合理嗎?同時,他發現契約中有許多對消費者顯然不利的定型化條款,目前仍被業者廣為應用,消費者應如何因應?

適逢主管機關刻正在研修「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修正草案業經消保會專案小組召開次會議討論)(以下簡稱範本草案),消基會特別介析本次修正的重點。

買賣塔位,不僅銷售時可能會碰到上期所述的同樣問題,尚因必須仰賴經營業者永續合法經營,才能使消費者之先人骨灰(骸)得以安心存放。所以,應對於 納骨塔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內容詳為檢視,俾以避免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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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213原建991219新增)電子發票試辦 對獎一「網」打盡

(99.12.18華視新聞)現在對發票,都要一張一張,看著號碼對獎,不過以後不用這麼麻煩了,因為電子發票從今天99.12.18日試辦上路,民眾只要拿悠遊卡信用卡或會員卡,到全台灣27家超商或全聯消費,店家就會自動幫您對獎,如果中獎了,想把錢捐出來,還可以幫您捐給社福團體,非常方便。

現在到便利商店購物,最惱人的就是每次整手的發票跟錢,或是發票跟扣款卡混在一起,弄得手忙腳亂,以後這種惱人的發票,可以說再見了。悠遊卡、ICASH只要裡頭含有晶片儲存功能的加值卡片,財政部都讓你要買東西,只會在螢幕顯示扣款金額,結帳的人不會再打發票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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