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孫童2011年10月27日)握手,是最簡單的非語言交流方式,每天您可能都會與人握手數次,不過別小看這個簡單的禮儀,它能夠給對方留下深刻的印象,而要進行一次成功的握手,請牢記以下一些祕訣:
u握手時,直視對方的眼睛,並且微笑。
v被介紹給某人時,應站定並伸出你的手。
w為確保你的右手隨時可以握手,記住用左手拎公文包、拿文件、飲料或手機。
x握手時請確保你的身體完全正對他人,且手掌與手掌完全接觸。銷售人員的研究表明,如果與顧客握手時沒有做到手掌的完全接觸,顧客會認為對方在隱瞞一些什麼,而感到不舒服,導致最終交易無法成交。
y伸出手的時候,確保手掌對著側面。當一個人握手時手掌朝上,意味著一種順從的姿態;反之當有人伸手時手掌朝下(或握手時將手扭向下方),則意味著自我感覺很優越;而手掌對著側面,則意味著平等和自信。
z握手要堅決,特別當你是一個女性的時候。女士堅定地握手,讓人感覺自信和張揚,無論男女,都要找尋一個愉快的握手力度。
{握手時保持稍長一點的時間,這樣做,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將在互相問候時引起別人的注意。
|握手時,用左手輕觸對方的肘部,傳達更多的誠意和溫暖。
}握手時就開始交談,「我很高興來到這裡」或「很高興見到你」。
~確保收回手的時候,眼睛不要朝下看。
通過握手,可以讓對方印象深刻。研究表明,握手可以讓對方有雙倍的機會記住你。請記住,握手的目的是打招呼、說再見、表示祝賀或生意成交,握手被視為熱情、友好和真誠的象徵。
軍中握手禮節訓練
連長親自教導大家握手的禮貌,也親自示範標準動作,我記得連長當時是這樣教的:
2.當總統走到面前,若有問話要回答,說話音量要適中,且要面帶微笑。& u8 N6 }# E3 x
3.若總統尚未伸手慰勉時,不可主動伸手致意。
4.握手時力量要適中、不可虛握,不可雙手緊握總統,這樣是不禮貌的動作(以下對上來說)總統和你握手,總統就可以雙手握著對方,這樣有慰勉的意思(以上對下來說)握手時上身要微向前傾。
我是總統到來當天,第一個和總統握手的人,當時我是機動班班長,總統一推門進機動班,我立刻起身『 立正』弟兄們抬頭挺胸『總統好;這裡是憲兵連機動班,我是中士班長XXX我們正在用餐。』總統面帶微笑,請我們不要拘謹繼續用餐,不一會兒;總統就往連部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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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禮儀 - 握手禮之注意事項如下:
1.無論在室外或室內,晤見或離別時,均可行握手禮。握手時,應距離受禮者約一步伸出右手,四指併攏,姆指張開與受禮者相握。握手與否及握手之輕重,均依彼此 情感之親疏而定。
2.握手之時間不宜太久,亦不宜用力過猛,但為表示親切,握手時可上下微搖,但不可左右亂擺。
3.握手時,男士以脫去手套為原則,如手套不易脫去或不便脫去時,須聲明原因,請求原諒。女士雖可著手套與人握手但遇較本人或本人丈夫地位崇高之人,仍應先脫去手套。
4.握手時應有力與親切之感,與男士握手不妨稍重,與女士握手則應稍輕,時間要短暫,握手時應目注對方,面露微笑。
5.有多數人在場握手時,切勿慌亂,如忙中有錯,可重行握之,亦禮多人不怪之意也。
6.凡小規模之應酬集會,客人雖在初見面時未曾握手,但在臨別時,無論男女賓客,均可握手道別。
再論握手之次序,即應由何人先行伸手相握,此中大有學問,不可不知!
1.男士與初次介紹識之女士見面時,通常不可遽行握手,僅微笑點頭即可。
2.男士對女士不可先行伸手請握,須俟女士先伸手,再與之相握。惟男士年長或地位崇高者,不在此限。如兩人係極熟識者,亦可同時伸手,相握示禮。
3.女士彼此相見,應由年長者或已嫁者,先伸手相握。女士對於知交,至親及女主人所介紹之男士亦宜行握手禮。
4.對於長官或長者,不可先出手請握。如長官或長者先行伸手,應即與之相握,相握時,部下或幼者之手只能輕握,不可搖動。
5.主人對客人有先伸手相握之義務。
介紹的禮節
在交際場合中,每藉介紹以彼此認識,增加友誼,而主人尤有為眾賓客介紹之義務,故需了解介紹之道,始能盡介紹之功。
1.介紹之前奏
(1)介紹之前,主人應考慮兩者是否相識,必要時可詢問被介紹者之意見。
(2)為不同國籍之人士作介紹前,宜先考慮兩國之邦交。
(3)宜考慮介紹兩者認識之後果。
2.介紹之時機
(1)新客入室時,主人應先介紹新客姓名,再循序介紹來賓與新客認識。
(2)大型宴會中,主人可僅就近身者為來賓介紹,小型宴會則主人應為來賓一一介紹。
(3)在酒會、茶會或園遊會等場合,兩人相遇,可互相介紹。
(4)女主人與來賓不認識時,賓客可先作自我介紹。
(5)正式晚宴,男士必須知道隔鄰女士姓名,若彼此不認識,男士應先作自我介紹。
(6)女士進門時,男士通常都起立致敬歡迎,惟於公共場合時,男士不必於每一陌生女士進門時頻頻起立。
(7)男士不必因女秘書或屬下女職員進門而起立;但講究禮貌者不在此限。
(8)下面為不適合介紹之時機:
●正行進間,不宜喚住他人。
●不宜為正在談話者作介紹。
● 不必為新來者與將離去者作介紹。
3.介紹之順序
(1)將男士介紹給女士相見為一般原則,惟女士與年高或位高者(如總統、主教、大使、參議員)相見時,則需將女士介紹與上述人物。
(2)將位低者介紹與位高者。
(3)將年少者介紹與年長者。
(4)將未婚者介紹與已婚者。
(5)將賓客介紹與主人。
(6)將個人介紹與團體。
4.介紹之要領
(1)將乙介紹與甲時,應先呼甲之姓名,然後再報乙之姓名。
(2)介紹者之態度應和靄,聲音應清晰。
(3)介紹時,除女性與長者不必起立外,介紹者或被介紹者均應起立,並且相互頷首,握手為禮,並作適度之寒暄。
(4)初相見,被介紹或自我介紹時,可交換名片,並行適當之敬禮。
[參考來源]
http://www.rocmp.org/viewthread.php?tid=21893&highlight=
http://www.nancywu.idv.tw/article/paper1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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